都有哪些藥品藥企在央視做過廣告?
高起點決定了品牌傳播的高度!鑒于央視的巨大影響力,越來越多的企業主愿意在投放央視廣告來增加營業收入,經歷過在央視投放廣告的人,或者有意向在央視投放廣告的人,相信對于廣審批文都不陌生。
廣審批文在整個廣告審查流程中是一個至關重要的文件,只要想在央視投放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產品的廣告就需要提供由產品生產企業所在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廣告審查批準文號。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有多少藥品投放央視廣告:

藥品行業投放央視廣告部分數據!
 
  
 
藥品廣告禁令:

不得出現以下:“療效佳”“藥到病除”“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治愈率”“有效率”“評比”“推薦”“獲獎等內容”“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兒童為廣告訴求對象不得以兒童名義介紹藥品”“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廣播電視頻道、節目、欄目上發布”。
必須證明:藥品廣告必須標明藥品的通用名稱、忠告語、藥品廣告批準文號、藥品生產批準文號;以非處方藥商品名稱為各種活動冠名的,可以只發布藥品商品名稱。非處方藥廣告必須同時標明非處方藥專用標識。

 
            
